網誌這種東西很有趣,在台灣早就有這類東西的前身,
那時叫做新聞台。

  還有個人電子報,不過由於那必須使用郵件收信才能看
,增加了一點困難度。直到整合了HTML的BLOG出現之後,
可以說迅速擊敗了新聞台,榮登新奇好玩又有趣的牛丸寶座


  早期,這類文字在網路上非常受歡迎,因為可以滿足人
們一窺網主內心世界,甚至私生活的偷窺慾望。但是隨著多
樣化的發展,日記不再是屬於自己秘密的東西。

  現代人寫日記樂於和別人分享,甚至渴望有人來分享他
的每日喜怒哀樂。以前捧著一本日記本,珍藏如命的時代好
像過去了。

  網誌的出現可能改變了很多人的上網習慣,人人在網路
上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個家,大家都希望有很多人來看自己的
網誌,輪迴再輪迴,重複再重複。

  幹....我自己在講什麼我也搞不清楚,總之我也希望我
的網誌有很多人看....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ovelca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